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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管理

关于做好2024年福建省教育厅社科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1阅读次数:64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新修订的《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闽教规〔2023号,附件1),从2024年起,省教育厅每年受理一次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的结题申请,由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依据管理办法的要求,于每年9月底前将审核合格的项目结题申请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审核研究,由省教育厅统一公布当年结题名单。

现将做好我2024年省教育厅社科研究相关项目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1、项目结题。2020年以后立项的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包含2020年、2021年立项的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项目、2020年以来立项的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一般项目及有关社科类专项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2020年立项的项目本年度为省教育厅最后一次受理结项申请。

2、项目清理。对于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超过项目执行年限、未申请结题或未达到结题条件的课题,原则上将予以撤项。

3、延期申请。省教育科研项目自批准之日起,执行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委托项目执行年限依委托单位要求。项目因故不能按期完成而需要延期的,项目负责人须填报延期申请,经科科研办审核并报省教育厅批准, 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2021年度立项的项目,本年度无法结题的须填报《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2),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2025930日。

二、申报流程及材料报送

1.本次结题依托“福建教育学院科研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ky.fjjyxy.com/showLoginPage.do)开展申报,结题材料上传系统由科研办来完成,无须课题负责人上系统操作。

2、本年度拟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须在2024918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纸质材料:结题报告书1份,其中《结题报告书》中的《四、经费决算表》须经财务部审核盖章;《五、审核意见》中“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意见”一栏须加盖项目负责人所在系或部门负责人章及单位公章。收到结题报告书后,我将在结题报告书中“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意见”一栏加盖科研与开发部负责人章及公章,并交给项目负责人用以扫描。

说明: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项目拟申请结题请填写《福建省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3),其他社科研究项目填写《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4)。

2)电子材料:建立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内含以下四个文档,电子材料压缩打包后发送至:1606478194@qq.com

①《结题报告书》word文档,文档命名为: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结题报告书;

②《结题报告书》盖章版扫描件(PDF文档),文档命名为: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结题报告书;

③论文等佐证材料扫描件(PDF文档),文档命名为: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佐证材料。期刊论文扫描须含版权页、目录页、论文正文等。注意:所有佐证材料须扫描为一个PDF文档。

④《结题汇总表》电子版(Ecell文档)(附件5)。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各项目立项通知以及《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等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结题有关工作。严格把关项目结题材料,对项目成果进行专业化评价。

2、申请结题的项目,须至少在CN刊物上发表1篇论文(项目负责人须为第一作者),且所发表论文须标注“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项目编号:××)”字样。已录用未正式刊发的论文不能用于申请结题。

3、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填写在“项目类别”一栏)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否则一律按非专项结题要求予以审核。

4、我结题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918日。

处联系人:老师,电话:83721357


通知附件.rar

                                               

 米兰平台,米兰(中国)科研与开发部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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