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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管理

关于申报2024年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0阅读次数:14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厅文件通知,开展2024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根据闽教科〔202415号文,做好本次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及要求

(一)一般项目

项目应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具备创新性和研究基础,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根据文件下达指标,我院限额指标2项。

)信息化专项

根据我省教育数字化工作需要,设置信息化专项,聚焦以下研究方向:

1.基础教育:聚焦区域智慧教育创新发展、智慧校园建设应用、智慧教学平台建设应用,区域教育数据驱动深化应用,区域国产化教育教学软件替代,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教师数字化素养提升等方向。

2.高等教育:聚焦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智慧学习环境建设、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教学创新、高校教育数据治理能力提升、国产化教育教学软件替代、网络信息安全等方向。根据文件下达指标,我院限额指标1项。

院将根据指标下达和申报情况进行申报,如超下达的限额指标则通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上报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我省教育系统在职中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并具有独立开展、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信息化专项申请人年龄可适当放宽。项目申请人可以为个人或团队,团队总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

2.项目申请人同期限报1项。已主持、正在主持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或存在科研失信行为尚处于失信执行期的,不得申请教育科研项目。详见附件文件

3.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其它申报条件。

4. 此项目结题需要项目负责人至少在CN及以上刊物正式发表一篇学术论文(项目负责人须为论文第一作者,福州大学为第一单位且论文要求署项目资助号),或至少获得1项与课题密切相关的授权专利(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第一发明人,专利权人是福州大学至诚学院,且申请日期需在项目执行期内)。

三、项目管理

(一)坚持质量原则。推荐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立项的组织和管理,突出以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为导向,确保立项质量水平,宁缺毋滥。要重视和发现科研后备力量,营造有利于学术创新和青年科研人才成长的宽松环境。

(二)明确经费支持。我对推荐并立项的一般项目等给予一定资助经费。

四、申请书填报注意事项

1.严格按《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见附件3)中的填表说明进行填写;

3.申请书中“十、申请者所在院(系)所意见”请各单位据项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并按要求盖章(不能简单写“同意推荐”)。“十一、申请人所在学校(单位)审查已经及经费承诺”一栏已经填好,不用修改。

3申请者为初级职称的,需要填写“九、推荐人意见”一栏的全部内容,并按要求签字、盖章(不能简单写“同意推荐”)。

五、提交的申报材料

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见附件3

2.2024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

3、院上报时间截止2024928申报材料(汇总表Excel和申报书word版电子版发送:1606478194@qq.com。学院申报入围的单独通知提交盖章的PDF扫描版

院联系人:林老师,电话:83721357

附件.rar

科研与开发部

  202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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